湖北省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
我国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有: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并需要经过申请,通过申请之后才可以作为宅基地使用;享受农村宅基地必须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标准使用,用于建造自己居住房屋的农村土地。
各省有根据土地管理法制定的相关实施办法或者条例,例如《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规定: 第四十三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
湖北省农村宅基地人均面积标准:湖北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第三十三条:农民兴建、改建房屋宅基地(含附属设施)总面积,使用农用地的每户不得超过140平方米,使用未利用土地(建设用地)的每户不得超过200平方米。
依据《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本省依法实行农村村民一户一处宅基地制度。
法律主观:宅基地 的面积标准是: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具体包括附属用房、庭院用地,使用耕地最高不得超过125平方米。使用其他土地最高不得超过140平方米。
农户建造房屋及小庭院使用土地,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宅基地申请需要什么条件
1、村庄建在盐碱地、荒滩地上的,可适当放宽,但每户不得超过264平方米;人均占有耕地666平方米以下的,每户宅基地面积可低于前款规定限额。
2、一般来说,农村居民申请宅基地的原因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因为居住条件较差,需要改善居住条件;另一种是因发展农村经济,需要建房用于农业生产。因此,申请人需要向当地乡、村委会提供合理的建房意图来证明自己的建房目的。
3、农村宅基地的申请条件:必须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必须符合一户一宅政策,且面积不得超过规定标准;必须符合本村统一的居住整体规划;必须征求四邻意见。
4、申请宅基地需要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宅基地使用权其申请登记的资料包括申请人身份证和户口簿;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用地的文件等权属来源材料等。
5、农村宅基地申请条件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农村村民建住宅需要使用宅基地的,应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并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张榜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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