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辱母杀人案件感想作文,关于辱母案的议论文1000字

admin 感悟评价 2024-06-06 44浏览 0

辱母案事件的作文题目怎么写

有时候你会发现光学会珍惜是不够的,正如案件的主人公,也是被逼到百般无奈后才出此下下策,只有你变的足够强大,才可以保护好你爱的人。这个社会太多险恶和残酷,不走出温暖的校园是不会感受到的。

妈妈您像一个辛勤的园丁,无私的为我们奉献着,抚育着我们,培养着我们,不知费了多少心血!您不断地鼓励着我,鞭策着我,疼爱着我,希望有一天我能从平凡的人变成不平凡的人,出人头地。无情的岁月,在你脸上刻下了道道皱纹,在你的额头上留下了无法挥去也无法抹去的痕迹。

关于辱母案的详细情况是从新闻稿里面看到,所言所景令人发指,其中警察的不作为行为令人愤怒。因为其行为本可以改变这庄惨案,可是没有,悲剧还是发生了。政府之中充斥着太多的蠕虫,透支着我们对相关政府的信任。

辱母杀人事件的看法

依法治人当年辱母案这件事情在社会上面引发了不小的轰动,很多人都表示如果把自己换作是于欢的那个位置可能会做出和于欢一样的选择。于情方面,每个人都能够理解于欢当时的内心感受,但是于法方面于欢做得的确是不对的。

因为第一次老虎事件伤者获得了大额的赔偿,使得人们对进入虎园的后果估计乐观,即使伤了或者死了,获得的赔偿在某些人眼里也是可观的。虽然围观群众的思想是逐步进步了,但是当事者付出了生命的代价。回头来说辱母杀人事件。如果这件案件被判无罪,带来的社会效应,我们来推测一下。

案件显示,于欢杀人的时机,恰恰是在经受了母亲的奇耻大辱、警察丢下一句话离开之后的几分钟内。无疑,警察的过错,或者警察的过失,成为了杀人导火线之一。甚至有人提出,讨债的人非法拘禁,本身就是违法的,警察不闻不问,也就是渎职,检察院应当立即立案。上诉于欢已提出上诉。

我觉得虽然于欢可能情绪有点过激,但是是在积压了很久,而且对方做出了非常过分的行为之后造成的,有情可原。凡事都有前提,这也暴露了法律在人情方面的考量。

因为此事刺死辱母者,于欢还先后多次被判刑,最后改判5年,2020年11月8日,于欢才得以释放出狱。对于杀人犯,很多人从内心是感到厌恶的,愿意过多提及,但于欢的情况有所不同,他是为了保护自母亲。

殴打、限制于欢母子的人身自由, 这些行为随时可以升级,威胁着于欢母子的生命安全。所以,于欢拔刀自卫是对的,但是,他的拔刀自卫的行为造成了一人死亡,四人受伤的后果,这个结果已经超出了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因此,应当认定被告人于欢防卫过当。对本案的量刑建议,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对辱母杀人案的看法和见解作文

1、果你真的关心此事,无期是必然的结果。因为强势团体永远都是法律的胜利者,随着强势群体改变。而经过曝光之后,此案只是因为被曝光,如何审判其实已经不重要了。都无法改变法律的公正性。无论结果是什么,才引起这么多人的关心。如果没有被曝光。结果也会改变,不是经判就是无罪。

2、虽然围观群众的思想是逐步进步了,但是当事者付出了生命的代价。回头来说辱母杀人事件。如果这件案件被判无罪,带来的社会效应,我们来推测一下。这个假设的结果会造成大众的一个感觉:如果遭受了奇耻大辱杀人是可以被谅解的。但是每个人对奇耻大辱的界定是不同的,特别是充满了血性的略微冲动的年轻人。

3、根据《南方周末》报道,2016年4月14日,在山东发生了一起辱母杀人案。女企业家苏银霞借款后无法偿清欠款,遭致辱骂、殴打、限制人身自由和露出下体等暴力催款行为。苏银霞的儿子于欢因无法忍受追债人对母亲身心的欺辱,用水果刀乱刺,致一人休克死亡,其余三人受伤。

4、虽说他没有故意杀人可也不能无罪,防卫过当也是要负刑责的,但是,对方有多人,正当防卫是让犯罪嫌疑人失去犯罪能力,可因对方多人,一个失去能力还有多个,案件细节没有纰漏,所以如果在于欢阻止犯罪时还有人要进行犯罪于欢绝对无罪。从个人角度出发,如果我是于欢,在场所有放高利贷的都要死。

5、当时辱母案发生时在社会上引起了轩然大波,所有人都在惋惜于正为了保护自己母亲的尊严而杀人,辱母杀人案想必大家都有一定了解,过程如何我就不赘述了,结果是于正判刑。一时之间掀起了一股对司法机关对警察的声讨热潮。但我想说一些不太一样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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