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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辱母杀人案的感想的简单介绍

admin 感悟评价 2024-07-01 45浏览 0

对于欢辱母杀人案”你有什么感想?

依法治人当年辱母案这件事情在社会上面引发了不小的轰动,很多人都表示如果把自己换作是于欢的那个位置可能会做出和于欢一样的选择。于情方面,每个人都能够理解于欢当时的内心感受,但是于法方面于欢做得的确是不对的。

我觉得虽然于欢可能情绪有点过激,但是是在积压了很久,而且对方做出了非常过分的行为之后造成的,有情可原。凡事都有前提,这也暴露了法律在人情方面的考量。

根据《南方周末》报道,2016年4月14日,在山东发生了一起辱母杀人案。女企业家苏银霞借款后无法偿清欠款,遭致辱骂、殴打、限制人身自由和露出下体等暴力催款行为。苏银霞的儿子于欢因无法忍受追债人对母亲身心的欺辱,用水果刀乱刺,致一人休克死亡,其余三人受伤。

当时辱母案发生时在社会上引起了轩然大波,所有人都在惋惜于正为了保护自己母亲的尊严而杀人,辱母杀人案想必大家都有一定了解,过程如何我就不赘述了,结果是于正判刑。一时之间掀起了一股对司法机关对警察的声讨热潮。但我想说一些不太一样东西。

山东辱母杀人案二审今日公开审理,你希望这个案子怎么判?

法院针对“辱母杀人案”一审时判了无期徒刑,但是所谓“二审时又改判了无罪”的消息是谣言,因为目前尚在二审审理阶段,还没有二审审判。聊城于欢案是指2016年4月14日,发生在山东省聊城冠县的刑事案件。由社会闲散人员组成的10多人催债队伍多次骚扰女企业家苏银霞的工厂,辱骂、殴打苏银霞。

而中国法律不够完善每年都在修缮(其实各国每年也在修缮法案)只有遇到某一大案特案,以此为戒。然而从法理出发我认为判处无期也太过,防卫过当与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有很大区别,虽然他们为受生命威胁,可高利贷者涉嫌强将未遂,这足以证明于欢不是故意杀人。

如果没有于欢情急之下持刀行凶的死伤,这只是一起由民间借贷纠纷导致的普通“非法拘禁案”。但是,这起案件的特殊之处在于,夹杂其中的“辱母情节”手段之卑劣,性质之恶劣,可以说近年来无案出其右,既造成了一死二伤的后果,也挑战了公众的社会道德和公平认知。

关于辱母杀人案的作文与辱母杀人案相关的作文

1、近日,媒体上报道出一起《辱母杀人案》一天之内刷爆了网络,众多网友纷纷发表了自己的意见和看法。这起案件具体详情想必大家也多少了解了,简单的说就是儿子不忍母亲在自己面前受到别人的百般凌辱,无可退路的情况下杀了凌辱者,最终结果被判了死刑。

2、妈妈的爱如河流,流淌在我成长的每一步里,妈妈的爱用世间最华丽的词语也描述不出来的,妈妈的爱是无穷的,是至高无上的。在一个夏天的晚上,突然停电了,我被热的翻来覆去睡不着,妈妈就用扇子给我扇凉,在一个凉爽、温馨的夜晚,我甜甜的进入了梦乡。

3、果你真的关心此事,无期是必然的结果。因为强势团体永远都是法律的胜利者,随着强势群体改变。而经过曝光之后,此案只是因为被曝光,如何审判其实已经不重要了。都无法改变法律的公正性。无论结果是什么,才引起这么多人的关心。如果没有被曝光。结果也会改变,不是经判就是无罪。

4、但是当刑事个案生成为社会公共事件时,它所带来的讨论,无疑具有启发民智的意义,甚至关乎我们对法治未来走向的信心。在被刷屏的一天里,有关于欢刺杀辱母者的上亿条评论,是国人对法治高度关切的一个生动注脚。

5、案件显示,于欢杀人的时机,恰恰是在经受了母亲的奇耻大辱、警察丢下一句话离开之后的几分钟内。无疑,警察的过错,或者警察的过失,成为了杀人导火线之一。 甚至有人提出,讨债的人非法拘禁,本身就是违法的,警察不闻不问,也就是渎职,检察院应当立即立案。 上诉 于欢已提出上诉。

6、当时辱母案发生时在社会上引起了轩然大波,所有人都在惋惜于正为了保护自己母亲的尊严而杀人,辱母杀人案想必大家都有一定了解,过程如何我就不赘述了,结果是于正判刑。一时之间掀起了一股对司法机关对警察的声讨热潮。但我想说一些不太一样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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